近日,仪征市民政局向民办养老机构华康老年康复中心发放2.8万余元社会寄养床位运营补助资金,此项运营补助资金将全部用于养老机构设施设备的购置、维护与运行以及其他有益于改善老人生活质量的项目。
为加快发展仪征市养老服务业,促进各类养老机构为收住的社会寄养老人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仪征市于2015年6月出台了《仪征市养老机构社会寄养床位补助暂行办法》,《办法》明确了补助对象为在本市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收住社会寄养老人的公办、民办养老机构。补助的形式分为日常运营补助和一次性建设补助。其中日常运营补贴的标准分为《办法》施行前已经合法设立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长期收住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非政府供养老人,根据实际收住老年人数享受运营补助,每人每月按照自理、半护理、全护理补助50元、70元、100元;《办法》施行后经合法设立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同时享受运营补助和一次性建设补助,在运营初期的2年内按照实际收住本市户籍、年满60周岁的非政府供养老人数,每人每月统一给予100元的补助。正常运营2年后,按照前述标准继续享受相关运营补助。 新建和改扩建养老机构一次性建设补助标准分别为每张新增床位3000元和1500元。对符合条件的以自建产权用房新办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另给予10000元一次性建设补助;对符合条件以租赁用房新办且租期5年以上的养老机构,每张护理型床位另给予5000元一次性改造补助。
此次补助资金的发放,仪征市民政局严格按照《办法》的规定要求,针对养老机构申报的补助项目和内容,组织监察、财务等工作人员通过发放调查问卷,查看财务台账资料等方式上门进行核查,杜绝虚报假报等套取补助资金的行为发生。
下一步,仪征市民政局将加强相关扶持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和支持养老机构为社会寄养老人提供服务,严把经费使用关,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果,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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