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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民政局“四严格”进一步做好机关工作人员考勤督查工作
 

加入时间:2016-2-26 16:43:42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严格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能,我局节后严格督查,进一步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作息时间制度

    要求机关全体工作人员严格按市政府规定的作息时间上、下班。传达室设置指纹考勤机,必须上下班签到、签退。

    二是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

    建立书面请假制度。因会议、出差等公务原因,须提前填写《公差单》;因病假、事假等个人原因,须提前填写《事假单》。由上一级领导签批后,直接放传达室考勤箱。科级干部请假1天由分管局长批准,2天以上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副科级以下人员请假1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2天以上经科长同意后由分管局长批准,3天以上(含3天)经分管局长同意后报局长批准。局结合考勤记录和《公差(事假)单》,每季度末自行统计考勤情况,补单无效。

    三是严格执行督查核查制度

    加强作风建设。工作时间内,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串岗、喧哗、聊天、玩游戏、炒股、上购物网站等,不得旷工、迟到早退或中途未请假离开工作岗位处理私事;实行月度督查。局成立考勤督查工作小组,监察室、办公室组织不定期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并当场填写《局机关考勤纪律检查情况表》。对不在岗且未提前填写《公差(事假)单》的,经查证后属实的,按旷工处理。实行季度通报。对每月督查情况进行汇总,实行季度通报,并印发《考勤纪律检查情况通报》。

    四是严格执行奖惩兑现制度

    局按一定标准设立考勤奖,每季度发放一次。在月度督查中发生旷工情况的,一次扣50元,可累计惩罚。考勤结果作为年终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依据,督查无故旷工3次以上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高邮市民政局  欧阳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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