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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人员到民政系统准解读《准则》、《条例》
加入时间:2016年2月24日
2月22日上午8:30,高邮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主任沈国俊同志受邀给高邮市民政系统共80余人授课,精准解读《准则》《条例》。
沈主任的解读共分三部分内容:一是条例、准则修订的背景原因。
重修后的《条例》突出重点、针砭时弊,实现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的有机衔接,凸显“党纪严于国法”的高标准。重修后的《准则》将原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扩展到党员干部,实现“全覆盖”,体现从严治党、党要管党的方方面面,确立党员应当遵循的道德“高线”和不能触碰的纪律“底线”,有助于探索建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二是《准则》的修订。新《准则》突出注重家风。
把党员领导干部修身齐家摆在重要的位置,重点要做好“四个必须”。即: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
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努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廉洁自律,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是《条例》的修订。
新《条例》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列在突出位置,明确增加了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等违反政治纪律条款,把非组织活动、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不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列入违反组织纪律要求中。《条例》还详细围绕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划出底线,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沈国俊同志还结合我市部分案例详细讲解了《条例》的适用条款,他呼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切实增强廉洁自律意识,高标准、严要求,以《准则》《条例》来约束自己的一言一行,认真、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高邮市民政局 欧阳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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