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用车管理,根据省市公车改革领导小组精神,广陵区财政局积极稳妥推进执法执勤用车改革工作,全区行政(参公)机关执法执勤用车全部纳入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范围。
此次执法执勤用车改革主要内容是:按照“重点保障、统筹兼顾”的原则,纪委等部门按核定编制的一定比例保留,其他参改单位在总控制数内,根据部门职能、车辆实有数、实际需要等情况统筹分配。全区实有执法执勤用车109辆,保留61辆。
改革以来,区财政局组织迅速、保障有力,制订落实车改工作方案,全程参与调查统计、编制核定、车辆封存等工作,出台《广陵区执法执勤用车制度改革办法》,有力推进全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顺利开展,目前改革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即将进入车辆处置程序,下一步广陵财政局将继续按照计划安排和上级部门要求,全面展开综合执法用车平台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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