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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专项资金管理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邗江区西湖财政所认真管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
 

加入时间:2015年11月5日  
    今年以来,邗江区开展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邗江区西湖财政所积极响应,按照区委办和区财政局的要求,认真管理农村公共服务运行专项资金,着力解决了村组广大农民最急需、最期盼,受益最直接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和生活质量问题。

    为了管好、用好该项资金:一是设立资金专户。及时与区局对接,在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增设农村公共服务运行资金专项账套,专项科目,专户核算,专人管理,按照国库集中收付流程办理。二是资金落实到位。及时将区一般性补助资金和区、镇各补贴的每年每户80元的村庄“六位一体”长效管理资金安排划入到专户,并具体核算到各村、社区收入明细账户。三是规范资金使用范围。为了能使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区委办文件要求,结合前期调研的西湖实际情况,明确了具体的资金使用范围。主要包括:环卫所垃圾中转费、村组垃圾专人清运费、道路专人保洁费、道路维修费、路灯电费及维修、公共设施维修费、河塘清理费、绿化维护费、污水处理费、清理乱搭乱建费等10项。四是严把资金使用。遵循三权不变的原则,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批准权属村、社区所有,但必须在资金额度内使用。所报支出必须有镇分管领导审核签字,严防虚支假报。镇财政所按照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规定,把好资金支出关,做好资金监督工作。检查是否有合同或协议,是否票据合法合规,是否“三人”齐全,审核后支出资金实行直接支付,杜绝现金列支。

    通过该项资金的专项管理,控制了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为加快建设西湖生态宜居、环境优美、规范有序、文明和谐的乡村人居环境打下了坚实基础。(西湖财政所供稿)
 
 
 
 
 
邗江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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