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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省道公路涉路施工联合审查向制度化发展
 

加入时间:2015年10月14日  
    按照传统惯例,宝应境内省道公路大中修工程、集中小修和涉及现有公路通行安全的公路改建、扩建、改造,挖掘、占用、利用公路以及在省道公路上从事安装、架设等涉路施工作业活动改建、扩建、改造,挖掘、占用、利用公路以及在公路上从事安装、架设等涉路施工作业活动的,施工方案审查主要由公路部门负责。

    自《江苏省公路施工路段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后,宝应公路部门为确保涉路施工实现安全、通畅、环保的目标,按照新《办法》第七条“施工作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公路管理机构应当书面征得有关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等规定,在S331、S332和S237养护中修工程施工方案审查时,邀请公安交警部门人员共同对“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和交通组织方案、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等进行联合审查,根据施工单位提供的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及交通组织方案等材料,审查施工路段交通标志、标识、公告、保护、防护等设施的布设,以及施工路段现场管理责任人、执勤人员、安全设施管护责任人的安排。并根据每条公路不同的环境,对施工现场管理方案及交通组织方案中不合理的部分提出修改和调整意见,待方案完善后,由公路、路政、公路养护、公安交警部门在公路施工路段现场管理方案等审批表上进行联合审批。

    为确保涉路施工方案更加科学、规范,现场安全监管、疏导更加有序、有力,目前,宝应涉路施工方案联合审查已经扩大到公路路政、公路养护、公安交警、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并初步形成制度。
 
 
 
 
 
江苏省宝应县公路管理站   陈定武、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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