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切实做好我局挂钩乡镇秋季秸秆禁烧工作,有效遏制秸秆焚烧违法行为,根据市政府关于全市秸秆禁烧要求,入江水道管理处从10月10日开始巡查,并落实以下几点工作措施: 一是建立一个秸秆焚烧巡查工作小组,每天对挂钩乡镇道路进行巡查,尤其是重点时段,傍晚前或雨前,加大巡查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焚必报”。 二是租用汽车,语音循环播放秸秆禁烧措施,主要路口张贴标语,营造秸杆焚烧浓烈氛围。 三是巡查人员每天根椐现场巡查情况,认真填写《秸秆禁烧巡查记录表》,对发现时间、焚烧地点、面积等情况如实反映,每日将本辖区内巡查情况汇总报局秸秆禁烧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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