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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出台《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叫停农村财务“糊涂账”
 

加入时间:2015年9月17日  
    近年来,随着邗江区城镇化、新型农村化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收入越来越多,很多村(社区)收入达千万元,农村发展经济、兴办实事、招商引资等项目也越来越多。与此同时,相关的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却不够健全,针对性不强,以致部分地方出现了“糊涂账”。为了进一步加强村级财务管理,规范财务收支行为,维护村民合法权益,预防贪污腐败等现象发生,邗江区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细则》。
 
    《细则》对财务基础工作、非生产性支出管理、项目工程及资金管理、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等方面都做出了严格的规定。明确村(社区)财务实行村账镇管,由镇(街道、园区)设立村帐镇管办公室统一核算和管理,村(社区)设报帐员(出纳)。《细则》对预算管理、现金和备用金管理、票据管理、审批事项、债权债务管理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明确单笔1000元以上的大额开支必须经民主理财小组讨论后由村支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会签等程序方可签批。
 
    《细则》的出台和推行,使村级财务管理更加规范、透明,有利于从源头上有效控制腐败案件发生,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邗江区财政局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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