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体系,不断提升基层社会救救助服务水平,落实好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近日,仪征市出台《关于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村(居)民委员会与群众的联系最为紧密,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重视村(居)民委员会在协助落实各项社会救助政策方面的重要作用。一是协助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工作。要安排社区工作者、专业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等经常性走访居民家庭,掌握、核实辖区内居民情况;重点关注留守儿童、独居老人、残疾人、重症疾病患者等易陷入生活困境的人群,做到尽早发现,及时上报。二是协助做好社会救助申请审核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帮助有困难的家庭和个人提出救助申请,并协助镇(办事处)和民政部门开展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结果公示。三是协助做好社会救助动态管理工作。村(居)民委员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分类、定期核查辖区内已获得救助对象的家庭人口状况、经济状况等变化情况;发现救助对象家庭状况尤其是经济状况发生变化时要主动报告。四是协助做好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工作。要利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公示栏、信息宣传栏、宣传册、现场解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途径和形式,不断加大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社会救助的透明度和知晓度。
《意见》的出台,能够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在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生存权益,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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