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仪征市印发《仪征市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环节操作指导程序》,进一步规范相关操作指导程序。此次村务监督委员会推选工作,分组织准备、提名确定候选人、正式投票推选、建章立制及总结检查等四个阶段。
1、组织准备阶段。各镇(办事处)负责建立推选工作机构和召开专题会议;各村负责召开村民代表会议、明确候选人职位职数、参选要求,并在村广泛张榜公布等工作。
2、提名、确定候选人阶段。各镇(办事处)负责对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人选按照等额原则商村党组织提名、推选工作领导机构成员、督查其他成员候选人提名情况,及时纠正存在问题等;各村负责受理村民自荐或联名推荐情况、印制其他成员提名票、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考察审查及上报候选人提名情况等工作。
3、正式投票推选阶段。各镇(办事处)负责组织村工作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印制候选人选票、督查准备工作情况、指导正式投票推选及公布推选结果等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布置村民代表会议推选会场、组织村民代表推选及公布候选人得票情况等。
4、建章立制和总结检查阶段。各镇(办事处)主要负责对推选工作进行检查验收、上报汇总推选材料和做好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工作;各村主要负责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会议、讨论制订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落实办公场所,有序、有效开展工作。
仪征市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