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养老机构抵御意外风险及善后处理能力,进一步提升我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保障能力,不断满足广大老年人不断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今年7月起,广陵区为辖区内6家养老机构(包括1家社会福利院、3家乡镇敬老院、2家老年公寓)购买了综合责任险。
保险周期为一年,自起保日的次日零时起至期满日的二十四时止。养老机构以起保日的上个月末实住老年人数为基数,保费标准每位老人100元/年, 50%保费由市级福彩公益金奖励养老机构参保综合责任保险,50%由区民政局补贴。养老机构综合责任险保障范围包括:意外伤残或身故责任、施救/抢救费用、法律费用等。保险期内,凡入住养老机构的老人在机构管理区域或指定区域,因意外或由于养老机构疏忽、过失或护养不当,发生意外事故,造成接受服务对象遭受人身损害,依法由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今年,全区购买综合责任险181人,区补贴投保费用9050元。
同时,区民政局为全区811名散居农村五保老人购买意外保险,每位老人每年20元, 50%保费由市级福彩公益金奖励散居农村五保对象参保个人意外保险,50%由区民政局补贴。保险责任包括:身故保险、伤残保险、意外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住院津贴等,区补贴投保费用8110元,参保率100%。
(广陵民政局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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