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高邮市委、市政府印发《“三直接”(直接面向群众服务、直接分配财政资金、直接接触工程建设)若干环节操作规范》(低保办理环节为“个人申请、受理审核、民主评议、长期公示、动态管理”)以来,我局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城乡低保标准和救助水平有了大幅提升,对保障与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做好城市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实现城乡低保社会救助工作规范化、信息化和网络化,近日,高邮市民政局加强低保环节督查,严格按照上级部门布署,积极做好全国低保系统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确保低保户的信息数据准确无误。
此次信息采集录入范围较广,涉及保障家庭户主和家庭成员的基本信息、家庭房产、财产以及赡养人(抚养、扶养)的信息和收入情况以及低保家庭银行帐号等。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局在原有低保信息资料的基础上,对辖区内低保户的信息数据再次进行全面采集核实录入,对信息已经有变动的低保家庭,要求工作人员一定及时做好信息收集统计工作,同时要求一定录入3季度新增、停发、变更的低保户,并核对数据,确保数据准确有效,保证了保障家庭档案信息与《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一致,有效防止由于信息变更和信息不全而造成的停保、注销等现象的发生,确保最低生活保证金的及时发放到位,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一户,保障了每位低保户的利益,为阳光低保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录入全国低保系统,我市还及时发现并杜绝一起老婆户口在金湖、在金湖也享受低保的现象的发生。此举将为全国最低生活保障信息系统(一期)按时启用奠定良好基础。


高邮市民政局 黄兆贵 欧阳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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