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因高温、雷电、洪水、台风等灾害性天气引发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我市即时布置有关环境安全工作: 一是立即组织开展汛期环境安全大检查。环保局各科室和各乡镇(园区)环保办按职能分工,对辖区内重点污染源的重点部位,饮用水源地及重点断面、交界断面、重点河流、污水管网等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查,加大监测频次,掌握动态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切实抓好防汛应急值守和信息报送。环保局内部严格执行“12369”值班制度,安排人员24小时职守,一旦发生环境事件,在做好应急处置的同时,迅速上报信息。 三是各企业加强隐患排查。要求各有关企业要进行全面自查,发现环境安全隐患,及时整改,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从源头上防止环境事故的发生。 四是落实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措施。要求各有关企业严格落实企业内部环境应急预案中规定的应急设施、设备和物资,应急网络人员要处于高度戒备状态,确保责任人员通讯畅通,一旦发生异常情况,能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
高邮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