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仪征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统一部署,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在对新集镇八桥村进行梳理排查过程中,发现一陆姓个体工商户租用新集镇八桥工业区某企业厂房从事建筑胶水生产,生产工艺及设备极其简单,且没有任何污染防治措施,也未经环保部门审批、验收。随后,执法人员对该个体经营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该个体经营户立即停止生产,要求其限期自行拆除生产设施。目前,该个体经营户彻底拆除了生产设施,消除了对周边环境的污染。
(仪征环保局 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