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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试点推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
 

加入时间:2015年6月12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社会救助办法》,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近日,高邮市民政局在菱塘回族乡试点开展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并召开现场推进会。

    去年8月,该市制定下发《高邮市城乡居民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工作实施细则》、《建立高邮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对救助内容及对象、申请和办理(转办)程序、监督管理,联席会职责、成员、分工、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并在菱塘回族乡进行试点,在乡便民服务中心增设“一门受理”窗口,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与内设的民政、残联、社保、村建(建管、环保)、企管、信访司法、农经(农服)、财政、计生等9个窗口协同为群众提供服务,受理包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司法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救助事项,实现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打造“绿色通道”。

    下一步,在试点先行的基础上,年内将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推广,着力提升全市社会救助工作水平,做到:一是统一思想,形成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工作运行机制;二是结合本地实际,强化部门协调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合作,扩大沟通交流;三是加强学习,明确各自职责,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好责任、履行好职责。
 
 
 
 
 
 
高邮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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