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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五明确”全面启动涉农资金
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工作

加入时间:2015年5月14日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农业部关于开展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意见》(财农〔2015〕7号)精神,按高邮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5月8日起,我市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检查工作全面启动。
 
    一是明确重点检查范围。具体包括:2013、2014年度各级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农业、农村、农民的各项资金(含基建投资);2010年以来,财政、审计部门、公检法和纪委等部门对涉农资金的各种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和处理情况;专项整治期间群众举报的事项。
 
    二是明确重点检查对象。确定8个负责分配、拨付、管理涉农项目的主管部门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检查各级财政涉农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截留、挪用、拨付不足额、不及时,滞留、延压等问题。
 
    三是明确重点检查项目。采取市级领导小组指定和各个重点检查组根据各乡镇自查自纠情况确定相结合的方式,明确每个乡镇必查的6个重点项目外,再由各重点检查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不少于4个项目进行重点检查。重点检查对项目申报、立项、组织实施、招投标、政府采购以及竣工验收等全过程进行查验,检查是否存在利用资金、项目管理权,贪污、受贿,谋取私利;基层干部冒领、私分农民补贴资金和补偿款;项目申报弄虚作假,套取和骗取财政资金;违反政府采购及招投标管理规定;未按规定时间启动项目、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地点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四是明确要求。召开参加重点检查人员业务布置和培训会议,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财政局副局长陈海荣对重点检查的范围、对象和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提出要求,一是加强学习和宣传,做好检查准备工作;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三是严格检查纪律,做好保密工作。
 
    五是明确责任。明确4个重点检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开展重点检查工作,对重点检查阶段的各个时间节点都提出详细要求和具体责任。
 
 
 
 
 
 
 
 
高邮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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