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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出台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
 

加入时间:2015年4月10日  
    为加大对社会养老服务机构扶持力度,鼓励和吸引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进一步推动全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养老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高邮市出台了《高邮市养老服务机构扶持资助办法》。
    办法明确,凡是该市依法取得《养老机构设立许可证》的各类养老服务机构,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扶持资助。补助包括新增床位补助、运营补助、护理型床位补助和养老护理员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每半年申请一次,书面向市民政部门书面申请。补助经费列入当年市级财政预算,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办法还在税费优惠、用地保障、医疗服务等方面给与政策支持。
    《办法》的出台,对扶持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服务机构,推动我市老年福利事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高邮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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