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粮食收购工作的监督检查,维护粮食收购秩序,规范管理粮食收购主体,高邮市粮食局从3月1日起到3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共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对2家企业正按相关程序进行注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粮食收购资格专项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检查方案,下发核查通知,细化检查步骤,严密组织分工,确保整个检查过程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二是明确检查对象。凡2014年12月底前在我市辖区内取得粮食收购资格的经营者,均纳入本次核查范围。三是严守核查纪律。在核查过程中,不得索取或收取被检查人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四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粮食流通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及《粮食收购资格审核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依法依规进行核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将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作出行政处罚或取消粮食收购资格的处理。
高邮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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