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稿)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五项整治”行动的总体部署,扎实推进市区烧烤油烟污染整治工作,根据《行政处罚法》、《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目标
1、城市主次干道两侧、居民居住区以及公园、广场、绿地内等无无证经营露天烧烤行为和沿街门店出店经营,无占用道路进行烧烤或在店外摆放桌椅,影响市民正常通行行为。
2、市区已建成烧烤店,统一采用无烟烧烤设备,设置油烟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清洗维护,保持正常运行,并按照规范设置餐饮业专用烟道,油烟排放达标。烧烤经营店面符合有关规定,距离居民区一定的距离。
3、建成夜市烧烤集中经营点,并规范管理。
4、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场所无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
二、组织领导
为保证综合整治工作的顺利实施,成立由政府办、城管局、环保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城建局、广电台等单位负责同志参加的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李正涛副市长任组长,李相兵、杨恩鹏、陈军、郑周任副组长,各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局,刘定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整治范围
东至S333、北至G328、南至沿江公路、西至仪化边界范围内主次干道,领导关注、市民反映强烈的地点。
四、整治措施
1、规范入市标准。由整治办牵头会同各职能部门,梳理制定入市标准和管理规定。新建或扩建有油烟排放的饮食服务项目须依法设立,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禁止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场所设立上述项目。在可以设立地方的新扩建项目必须符合环保部门关于油烟排放、污水排放、生产经营设施噪音扰民等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城管部门关于街景容貌、环境卫生、广告标识、垃圾处理等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证照办理、食品安全、卫生许可等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安部门关于治安消防、生活噪音扰民等工作的相关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整治办牵头各职能部门,简化规范审批手续,方便群众及时办理。
2、加强日常监管。对现有的烧烤等有油烟排放的门店,严格实行进店经营,对厨房炉具进行改造升级,必须安装油烟净化设备,设置专用烟道,定期检查清洗维护情况,严禁油烟、噪音扰民,规范店面周边环境卫生,配备相应垃圾收集容器,及时收集清运生活和餐橱垃圾,保持店内外卫生干净整洁,将对周围市民的影响降到最低。对符合条件的门店,督促办理有关证照审批手续,否则须限期查处取缔。
3、开展联合执法。通报共享有关信息资源,对不符合入市条件的新扩建项目和日常监管中存在问题的门店,抽调专门人员,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保持整治工作高压态势。
4、建立协调机制。市整治办牵头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拟定工作计划,落实责任人员,制定督查考核办法,及时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整治成果,宣传典型,引导社会大众的广泛理解支持。
5、科学建设专类市场。夜市烧烤集中经营点不影响城市市容和市民生活。计划该市场占地10亩,可容纳各类烧烤、排挡摊点80户左右,由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办理证照,并给予政策扶持,经营户入住后免6个月租金。市场建成后采取市场化运作的模式,城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
五、序时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3月1日--3月31日)。拟定工作方案,组织召开烧烤油烟整治工作动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印发整治通告、致经营业主一封信、有关政策法规规定等宣传资料,做到从业人员人人皆知,为集中整治活动营造舆论氛围。针对存在的不同问题,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
2、自行整改阶段(4月1日--4月30日)。按照烧烤、油炸食品、夜市排档行业经营规范,督促从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组织督促检查。
3、集中整治阶段(4月21日--11月30日)。对符合条件的门店进行日常监管,督促办理有关审批手续。组建联合执法队伍,每月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对未按指定地点、规范要求从事经营活动的业主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对禁止性项目依法查处取缔。及时召开推进会,跟踪督查工作成效,编印督查简报,汇总整治成果。
4、巩固提高阶段(12月份)。针对管理薄弱环节,完善管理措施。召开总结表彰会。
六、工作分工
整治办:负责整治工作的协调推进工作,会商会办相关审批、管理规范;负责联合执法行动的组织;负责督促各相关职能单位切实履行职责;负责专项整治行动情况的报告、通报、督查、考核工作。
城管局:负责对有油烟烧烤门店的市容环卫管理工作;负责取缔露天烧烤、违章占道的经营摊点;参与联合执法,并负责行政执法时对物品证据的登记、清运、保存、发还工作;按照市规划部门规划选址的地点建设夜市烧烤专业市场。
环保局:负责对在居民住宅楼等非商用建筑、未设立配套规划专用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楼层内新建、扩建排放油烟的饮食服务项目进行查处;负责对排烟设施情况和排放的油烟进行检测、检查,并依法进行查处;参与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全市新扩建饮食服务项目的“环评”审批与环保设施验收工作,依法办理相应的环保手续;督促检查饮食服务单位安装符合环保要求的油烟净化装置,并进行环保监测。
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对新店办理工商登记进行把关,对无证经营的商户进行处罚、取缔工作;负责对油烟烧烤商户的食品安全、卫生许可、工商管理工作;参与联合执法。
公安局:负责对产生的生活噪声进行管理;参与联合执法,负责整个综合整治工作的执法保障工作;
城建局:负责商住综合楼烟道规划审批;负责夜市烧烤疏导市场规划、选址工作。
广电台:负责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对露天烧烤、占道经营的危害性及本次综合整治活动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舆论氛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落实责任。烧烤油烟污染城市环境、阻碍交通,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干扰市民的正常生活,人民群众对此反应强烈。因此,各部门负责同志必须高度重视,亲临现场,有效掌握工作动态。同时本部门参加工作人员要层层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保证工作部署不推诿,任务落实无死角。为便于掌握整治情况和信息交流,各相关单位要明确1名分管负责人、明确1名联络员,于3月17日前报整治办。联系电话:89319150,联系人:张万惠,邮箱:741504722@qq.com。
2、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整治办要固定专门人员负责督查工作,每月每个商户不少于一次抽查,定期通报工作成效,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进行表彰,对思想不够重视,行动慢的单位或个人通报批评。
3、创新管理,相互配合。管理过程中,要变管理为服务,及时汲取外地治理经验,采用先进科技手段处理油烟。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按照工作分工,克服工作困难,顾全工作大局。要加强协调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策应,形成合力。
附:市区烧烤油烟污染专项整治任务分工安排表
序号 |
工作重点 |
完成期限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1 |
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目标 |
3月份 |
整治办 |
刘定平 |
2 |
全面调查区域内烧烤经营户的情况(存在问题、证照情况) |
3月份 |
城管局 |
刘定平 |
3 |
根据梳理出的问题,由各职能部门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督促自行整改 |
4月份 |
*环保局
城管局
市场监督局
整治办 |
各部门分管负责人 |
4 |
组织集中整治
(不定期) |
4月-9月 |
*城管局
环保局
市场监督局
公安局 |
各部门分管负责人 |
5 |
疏导市场规划定点 |
4月 |
建设局 |
分管负责人 |
6 |
建设疏导市场 |
5月-10月 |
城管局 |
刘定平 |
7 |
完善烧烤油烟整治成果、逐步延伸至餐饮业油烟管理 |
全年 |
环保局 |
陈军 |
注:加*的为牵头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