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四个宝应”建设,推进全县产业提速增效,打造“诚信经营、放心消费”的发展环境,县文明办、扬州市宝应工商行政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县广播电视总台联合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2014-2015年度“十佳诚信单位”评选活动,经过单位推荐、评审委员会严格审核把关、综合评定等环节,县人民医院脱颖而出,荣获“十佳诚信单位”称号。
近年来,县人医一直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患者利益至上”的核心理念,严格规范管理住院病历、公示药品和医疗价格,积极改善服务措施,优化就医流程,完善价格服务管理和监督机制,强化服务意识,真正做到让老百姓明明白白看病,清清楚楚花钱,使患者真正得到实惠。


(宝应县人民医院 郁宝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