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杨庙镇沿山河村组织村党员干部学习《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杨庙镇沿山河村村两委成员在该村大学生村官的引导下,重点关注该款条例中关于秸秆焚烧的规定。《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号称“史上最严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该条例中,对“露天焚烧秸秆”、“禁止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等内容予以明确规定。露天焚烧秸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2000元的罚款;在城市建成区露天焚烧落叶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2000元的罚款。
杨庙镇沿山河村高度重视秸秆禁烧工作,认真做好秸秆禁烧的各项宣传。
(杨庙镇沿山河村 丁志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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