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公路管养筹资难是一个长期困扰村路管养的难题,而这几年高邮市却较好解决了这个问题。今年春节后,高邮市公路管理站结合乡村公路管养质量季度考核,对该市乡镇(园区、街道)2015年度的乡村公路管养资金的筹资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辖区14个乡镇(园区、街道)应筹的600万元资金,在2月底前已全部到位。该市乡级管养经费之所以能够及时足额到位,一个重要因素在于该市公路交通部门推行的“倒逼式”筹资机制有效发挥了作用。
该市乡村公路共有1400多公里,全年省市共拨管养奖补资金和养护大中修补助基金580多万元,与此同时各乡镇(园区、街道)按乡道4500元/公里、村道1100元/公里的标准,乡村道养护大中修按1000元/公里的标准筹集配套资金。但该市公路交通部门却发现,在实施过程中,少数乡镇首先使用省市奖补资金,自筹配套资金往往迟迟不到位,乃至不了了之,严重影响了公路管养工作的开展。针对这一情况,该市推行“统一管理、捆绑筹资、先筹后用、考核发放”的“倒逼式”筹资办法:乡村公路管养和大中修资金,由市公路交通部门统一管理,市交通运输局建立农村公路管养资金管理中心,设立银行专用账户,同时下设乡镇(园区、街道)分账户;省奖补资金、市补助资金以及乡镇(园区、街道)配套资金捆绑在一起;每年各乡镇(园区、街道)在2月底前,将配套资金解缴至相应分账户;配套资金未按时足额解缴的,市公路交通部门予以停拨或缓拨管养资金,且不得被评为当年的公路管养先进单位;各乡镇(园区、街道)的公路管养经费实行考核发放,如检查考核得分低于850分(满分为1000分),且半年内整改未到位的,市将不补拨管养资金,该资金转入市乡村公路管养统筹资金账户纳入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专项考核奖励基金。
“倒逼式”公路管养筹资机制,不但提高了乡镇(园区、街道)管养主体责任,增强了筹集意识,做大资金盘子,保障管养资金供给;而且利用资金杠杆,促进了管养措施到位和管养质量提高。2012年实行该机制以来,该市的乡镇(园区、街道)乡村公路管养资金到位率一直保持100%,乡村公路好路率稳定保持在85%以上,居全省全扬州市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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