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环境保护新规要求,仪征环保警察亮剑待发
——仪征市环保警务室挂牌成立 今年元月1日起,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已正式施行;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对环境执法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环境保护新规范、新要求?仪征在探索全市环境执法监管新路子中给出了自己的答案。1月5日上午,仪征市公安局治安大队驻环保局警务室正式挂牌成立,市政府王根云副市长、李正涛副市长,环保局陈军局长、公安局江旭强局长出席仪式。
公安环保联动执法,职能明确执法有力
仪征市环保警务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公安局治安大队派驻2名民警常驻办公。根据新《环保法》,对于“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的”等4项可能涉及行政强制的违法行为,警务人员可以对相关责任人采取行政拘留;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环境案件,警务人员及时参与调查,及时了解情况,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与环境监察人员相比,警察有强制执法权,可以依法强制扣押、行政拘留、刑事问责。有‘环保警察’在场,我们环保部门执法也多了几分底气。”环保执法人员说。
抓好新规贯彻落实,强化环境监管责任 在新时期的环保工作中,仪征将贯彻政府负责、部门分工协作、环保统一监管的环境管理体制,全力抓好新《环保法》和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的落实。增加执法人员配属,优化调整区域监管网格,逐级压实监管责任,做到不留监管死角、不存执法盲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的高压态势,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重拳打击违法排污,全面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零容忍”;以实施环保重点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质量,为全面建设汽车名城和更高水平小康社会打造一张亮眼的生态名片。
(仪征环保局 樊盛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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