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保企业稳预期促发展十条措施的意见》(扬府发〔2021〕52号)文件精神,高邮公路站办公室积极上门服务,为41户租户办理了疫情期间租金减免申请事宜,将减免租金总计4.7万元。
此次减免对象为依法合规承租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且直接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采取免除2021年8月份1个月房屋租金或延长1个月租期的方式。承租方提出房租减免书面申请,出租单位填写《市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租金减免审批表》后报主管部门审核,最后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实施。
目前,高邮公路站办公室已将租户申请资料递交上级主管部门,等待审批结果。减免政策将有效缓解承租户疫情防控期间面临的资金周转困难,帮助他们渡过难关、顺利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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