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规定程序,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综合科按省生态环境厅以及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2021年度对辖区内的江苏牧羊控股有限公司、万铭汽车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扬州漆器厂有限责任公司、扬州市邗江扬子汽车内饰件有限公司、扬州市嘉和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等五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综合科在陈明勇局长带领下积极主动服务企业,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出谋划策。2021年3月3日组织5家企业召开了2021年度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布置会,会上田燕科长详细阐述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法律法规、工作内容、时间节点以及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明确解答了企业提出的各种疑问,最后陈明勇局长对2021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做了具体的部署和要求。通过这次工作布置会,5家企业明确了强制清洁生产审核的工作方向,纷纷表示要积极主动完成这项提高企业自身环保层次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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