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邗江区财政局圆满完成2020年代理记账审批工作
 

加入时间:2021年1月20日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落实“一网通办”行政审批事项,全力推进 “证照分离”和“不见面审批”工作,我区财政局不断优化服务职能,在前期依法审批的基础上,2020年新批复代理记账机构22家,截止到2020年年底我区审批的代理记账机构共计125家。
    一、强化学习,掌握审批流程。根据2019年3月14日《财政部关于修改<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2部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改)要求,申请人无须先到财政局递交材料,直接登录“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提交申请,财政局网上审核通过后,邮寄发放证书,真正实行审批事项“全网申请”,评审材料“不见面流转”,审批结果“不见面送达”,全面推进全程网上无纸化办理。大大降低了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提高了窗口的办事效率。
    二、重视网审,严把质量审核关。财政局按照新的《代理记账管理办法》规定,在“全国代理记账管理系统”上严格审核代理记账机构营业执照是否真实,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从业人员书面承诺书是否签订,会计主管及其他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是否齐全,确保机构设置合法合规,对不符合审核条件的代理记账机构予以退回,待补充完善后重新审核。
    三、加强监督,规范年度备案管理。对审批成立的代理记账机构要求于每年4月30日前进行年度备案,对不按期备案的代理记账机构责令整改,对整改后仍不合规的,依法撤销代理记账许可资质,并收回《代理记账许可证书》,禁止从事代理记账业务。下一步财政局将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我区代理记账行业水平。
 

邗江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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