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以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发改委、环保部第38号令)规定程序,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综合科按省生态环境厅以及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的要求,2020年度对辖区内的环球履带(扬州)有限公司、悦诚(扬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扬州富铭塑料有限公司、江苏江扬电缆有限公司、扬州嘉华电气有限公司等五家重点企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
根据2020年度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环球履带(扬州)有限公司、悦诚(扬州)新材料有限公司、扬州富铭塑料有限公司、江苏江扬电缆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已按时完成了中期评估,并组织清洁生产方案的实施。扬州嘉华电气有限公司因企业名称变更及环评报告未通过审批,未能及时完成中期评估工作。
针对扬州嘉华电气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2020年10月21日,陈明勇局长带领综合科相关人员主动前往扬州嘉华电气有限公司,在听取了企业及第三方技术服务公司的情况汇报后,现场给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尽快完成中期评估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