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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出实招--5000万元奖励资金激励企业放手发展
 

加入时间:2020年8月19日  

   日前,开发区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奖励政策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决定设立总额5000万元的专项奖励资金,用于扶持光储充特色产业和工业企业净增开票销售奖励,促进全区特色主导产业加快发展,全面完成今年市下达的工业开票销售目标任务。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运用积极的财政政策,设立5000万元专项奖励资金,支持企业努力克服疫情带来的影响,全力做大做强。
    今年以来,开发区以“去行政化”为抓手激活经济发展新动能,以产业集聚为方向打造产业转型新格局,谋定“1+2”特色产业发展前景,将光储充产业作为主导特色产业打造,推进电子信息、生命健康两个新兴战略产业同步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召开后,为进一步推进“四项赛事”,深化“五大行动”,开发区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专门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奖励政策意见》,全面激发相关企业的拼抢意识,推动企业做大做强。
    在对光储充企业扶持方面,《意见》明确,以2019年度企业工业开票销售为基数,完成上年基数的按1‰的标准给予奖励;超出基数部分,按1%的标准给予奖励。在对其他工业企业开票销售方面,《意见》规定,2019年有开票销售实绩的企业,以2019年度企业工业开票销售为基数,2020年实现净增长50万元(含)及以上的,按净增开票销售1%的标准给予奖励;今年新注册企业,2020年实现开票销售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的,按新增开票销售5‰的标准,开票销售2000万元(含)及以上的,按新增开票销售1%的标准给予奖励。《意见》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暂定一年。奖励申报工作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会同开发区财政分局等部门联合进行审核,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再由党工委、管委会认定。
    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经发局局长冯广东表示,《意见》的出台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有效实施工业第一方略,在全区上下形成比学赶帮的热潮,激励相关企业在高质量发展中创先争优,不断壮大园区工业经济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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