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高邮市公路部门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遵章守纪越来越被广大群众接受,在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执法人员与当事人的矛盾和对立,有力维护良好的路域环境。日前,高邮市公路路政大队三垛中队巡查至264省道高邮三垛镇,发现有人在公路建控区搭棚子。该当事人前些时曾接受过普法教育,在路政管理人员执法时,自知理亏,当场表示自拆自纠。
该棚屋位于264省道174K+100路下行线建控区范围内。当事人姓王,三垛镇武宁村人,年初承包了264省道路边塘口。眼看气温升高,虾苗进食量明显增大,饲料需求量迅速增加。为图方便王某想在路边搭个塑料棚子,用以存放饲料、物品,兼做看塘口使用。了解情况后,路政人员当即向王某宣传公路相关法律法规,并下达通知要求当事人停止施工并予拆除。王某前些时曾接受过普法教育,在路政人员宣传劝导下,自知于法不容、于理不合,当场表示理解支持公路部门执法管理。路政人员趁热打铁,和王某一道把在建的棚屋拆除,并帮助当事人在省道控制区外重新选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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