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8日,宝应县公路管理站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专题培训。
《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由交通运输部于2019年4月4日经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并于2019年4月12日由交通运输部公布,共十章一百二十八条。该《规定》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宝应公路站站长潘春辉在解读《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时强调:该《规定》适用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实施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行为,旨在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今后的公路管理工作中,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推进执法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要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规定》,做到学深学透,防止“一知半解”给公路管理带来被动。要严格执行《规定》的七项原则,确保“事实认定清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正确,严格执行法定程序,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依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
培训班结束前,该站还组织学习《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程序规定》书面答题活动,测试大家对《规定》的知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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