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区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问题日益突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明确要求,内河和江海直达船舶应当使用符合标准的普通柴油,进入排放控制区的船舶应当符合船舶相关排放要求。为进一步落实省、市、区“降尘治车”蓝天保卫战一号行动部署,以及《市交通运输局等十二个部门关于加强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的通知》(扬交办〔2018〕29号)的要求,4月25日上午,江都区地方海事处联合区发改委、交通局、市场监督局、生态环境局、水警大队等单位开展水上加油站点联合执法活动,共8名执法人员参与了该活动。
活动开始之前各单位在邵伯海事所参加了京杭运河邵伯段水上加油站点联合执法活动工作会议。会上,各单位共同学习了《市交通运输局等十二部门关于加强船用低硫燃油供应保障和联合监管的通知》等文件,了解了京杭运河邵伯段水上加油站点基本情况,进一步明确了各自职责。会后,各单位执法人员一起乘坐海巡艇对京杭运河邵伯段水上加油站点开展了联合执法活动停泊,现场重点检查了经营许可证、成品油进出库台账、防污染应急设备配备等内容。
下一步,各相关单位将针对此次联合执法活动中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处理,并推动建立长效化的管理机制。同时,江都区地方海事处将扎实开展“降尘治车”蓝天保卫战一号行动,强化船舶燃油供受凭证、轮机日记、油类记录簿等证书文书核查,持续加强船舶封舱管理,积极鼓励船舶使用岸电等设施,从源头上防治船舶污染,护航江淮生态大走廊,加快推动南水北调船舶污染防治体系示范区建设。

京杭运河邵伯段水上加油站点联合执法活动工作会议

水上加油站点联合执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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