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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集镇出台《关于对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罚的暂行规定》
 

加入时间:2019年1月17日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从教行为,有效遏制有偿家教现象,提升教育系统的社会形象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近日。夏集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制定了《关于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处罚暂行规定》。此规定在全镇教代会上全票通过。
    规定首先界定什么是有偿家教,禁止有偿家教的规定,对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行为的,对当事人、网格化管理的直接责任人、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所在学校等的处理办法分别作了规定。
    全镇将健全禁止有偿家教的工作责任制。广大教师要加强学习,提高觉悟,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以实际行动树立人民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的良好形象。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以“禁止有偿家教”为内容,强化教师的职业道德教育。
    中心初中将通过多种途径进行调查取证。既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部门的随机督查、指定调查;镇、校巡查组定期和不定期的巡查;接受举报的调查;还有学生、家长、社会群众座谈了解等。
    中心初中将联合镇纪委切实加大在职教师有偿家教查处力度,特别是对于被举报的学校教师要增加督查频次,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违必处,决不姑息手软。

宝应县夏集镇郭桥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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