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3日下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及相关软件视频培训会。会上对2019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的《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苏环办[2018]515号)进行了讲解,对信用评价相关软件的应用进行了培训。
现行《江苏省企业环保信用评价暂行办法》对原评价办法做了重大改动,要求按《江苏省企业环境行为信用记分标准》对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实时录入,系统将及时评价发布,并与企业及企业负责人的信用挂钩。环保部门将不再为企业出具守法证明等文书。
区环保局将利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向企业及公众进行宣传,帮助和督促企业使用企业环保信用评价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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