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的通知》(苏民规[2018]1号)要求,从2018年10月30日起执行新《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新规范详细明确了婚姻登记机关配置和管辖等工作具体要求,对婚姻登记工作程序进行了完善,进一步规范了婚姻登记机关、婚姻登记员行为,维护了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仪征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组织婚姻登记员在前期个人自学和小组讨论的基础上开展了新规范内容专题学习。一是对新旧工作规范内容进行对比,让全体婚姻登记员尽快熟悉掌握新要求、新流程,强化规范意识;二是结合办理结婚、离婚登记,补发结婚证、离婚证等工作实际,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深入研究新规范的操作要点和注意事项并要求婚姻登记员严格按新规范操作;三是在深入学习讨论的基础上,不仅将各项新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去,还要及时与服务对象及相关单位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确保新规范按期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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