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住高邮市龙虬镇陈总兵庄村的赵某自称驾驶电动车,途经高邮湖特大桥时被大风刮倒头部受伤,要求理赔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市交警部门到高邮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分中心调取案发监控录像,确认当事人在骑行时遭遇桥面侧风,导致摔倒,从而顺利结案。
10月10日上午9时许,高邮市交警大队到高邮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分中心调取案发地点的监控录像,为29天前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结案。
事故发生在9月12日清晨5时30分左右,赵某骑二轮踏板电动车至125省道高邮湖特大桥K71+100下行路段时,突遇一阵大风,把握龙头不稳,导致摔倒,头部严重受伤。经路人报警后送医院急救,后转至上海施行开颅手续。经治疗,赵某脱离生命危险,但交警部门因缺乏有效证据,无法证明赵某不是为其他车辆所撞,系本人遇大风失控跌倒所致。根据赵某事故描述,市交警部门到高邮路网管理与应急指挥分中心,调取监控点录像。经过全面排查,确认该事故系赵某自行摔倒的单方事故。分中心将相关证据提交给交警部门。目前,该案件已顺利办结。
公路、交警部门提醒驾驶人员,在遇有大风等恶劣天气,特别在大桥上行驶时,一定要精力集中,控制时速,谨慎驾驶,注意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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