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对大气PM2.5的影响,根据省、市相关要求,我局制定了《扬州市邗江区2018年5—12月空气质量改善工作方案》和《扬州市邗江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细化措施、落实责任,2018年7月11日上午,区环保局会同区经信委召集各镇(街道)、园区环保负责人和相关企业负责人,召开了2018年5-12月空气质量改善工作会议。会上区环保局、经信委相关科室负责同志就重点企业VOC强制减排、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整治提出了具体安排;环保局分管局长就努力改善空气质量提出几点要求:1、充分认识大气污染形势、增强治污紧迫感;2、着重增强环保法律法规意识,依法生产经营; 3、加强社会责任感,理解配合主管部门的治污行动;4、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员的监督巡查作用。
邗江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