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扬州市广陵区向符合条件的1684名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983.91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实现全覆盖。经审定向符合条件的1487名重度残疾人发放补贴资金207.4万元。自残疾人“两补”制度实施以来,广陵区民政局多措并举,切实保障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落实到位,较好地维护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一是制度衔接,及时健全工作机制。及时出台《扬州市广陵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民政、残联、财政等部门具体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层层细化了区、乡(街)、村(居)三级的工作任务,并做好“两补”制度与其他社会救助制度的衔接,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复保障,建立了以补助对象申请为主,多部门多层次主动发现的残疾人两项补贴办理机制。
二是严格把关,按时完成审核审批。残疾人在“一门受理”窗口申请后,乡镇(街道)进行初审,初审合格材料报送区残联进行审核,区残联5个工作日完成审核,区民政局5个工作日完成审批,坚持申报一个,审批一个,合格一个,发放一个的原则把严审批关,力争做到申报资料齐全无误,在此基础上,全面建立了残疾人两项补贴档案,实行了一人一档、专人管理。全年受理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2415份。
三是精准足额,公开透明按标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年初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落实了按月发放制度和社会化发放形式,每月由区民政局复核后将资金拨付到乡镇(街道)账户,再由金融机构发放至残疾人账户中,经过层层把关,确保及时、足额,公开、透明、公正,杜绝滞留截留现象,一定程上度及时缓解了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压力。
四是动态管理,强力推进跟踪督查。残疾人“两补”制度作为民政部门新增工作,区民政局加大对此项工作的监管,将两项补贴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强化督察检查,每季度对残疾人两项补贴申请人资格进行全面复核,及时核增核减,每半年对各级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进行审计,既保证残疾人服务对象应补尽补,又保证民生资金用到实处,确保精准救助。
扬州市广陵区民政局 陈昱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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