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8年1月31日,广陵区举行2016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积分选岗现场会。区民政局局长沙霖云,市、区两级安置部门负责人出席现场会,为确保安置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区委第六派驻纪检组也派员对现场选岗过程进行了全程监督。
2016年度广陵区共有12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重点安置对象。根据市政府要求,今年退役士兵岗位安置工作由以市为主的安置体制向以县(市、区)为主的安置体制转变,岗位安置计划以县(市、区)筹集为主,省、市下达安置计划为辅,逐步建立县(市、区)为安置主体的法律理念。市级民政部门将根据各县(市、区)筹集岗位安置计划的数量与质量,分配下达省部属和市属岗位安置计划。面对新要求、新形势、新做法,广陵区克服困难、创造条件,充分认识到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采取有效措施,下达了3个全额事业编制安置计划,为2016年度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今年,省民政厅、省人社厅和省政府国资委下达我区安置计划9个、市政府下达我区市区事业单位接收安置计划3个、市区企业单位接收安置计划11个,在省、市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区政府的全力关心下,保证了我区今年安置工作顺利完成。
根据《民政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试行)>的通知》,市安置处组织城区六家安置负责人,在市民政局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照交叉打分、二次复审、最终审核的方式,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重点安置对象按其档案为依据进行积分,并由退役士兵本人签字确认。2018年1月25日我区将安置计划与积分排名情况进行了七天公示,并于当天召开了重点安置积分选岗动员会。会上,向他们宣传安置政策、安置指标、安置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对他们提出的各类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
秉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现场选岗会当天,严格按退役士兵积分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岗,在安置对象选岗签字确认后,由安置科当场开具《安置介绍信》,凭安置介绍信及时到所选单位报到。现场12名重点安置对象全部选择岗位安置,选岗工作顺利完成。
近年来,广陵区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退役士兵相关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优抚安置工作的相关决策部署,严格按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市出台的相关退役士兵安置政策,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四类对象实行“积分选岗、阳光安置”,做到高标准完成安置任务。
广陵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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