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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下午,扬州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召开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两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解读,包括《扬州市烟草专卖局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与取消经营资格操作办法(试行)》以及《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真烟外流”违规经营卷烟零售户降档处理办法(试行)》。
解读:《扬州市烟草专卖局责令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与取消经营资格操作办法(试行)》
《办法》规定,我市经营卷烟的零售户因违反《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情形,按照不同情节将被处以30日至150日暂停烟草专卖业务、进行整顿的处罚,并细化了取消烟草专卖业务资格的条件。《办法》的制定能够规范烟草专卖局对违法卷烟零售户后续监管处理,并且可以抑制屡次违法经营卷烟的行为,从而达到净化扬州卷烟零售市场的目的。
解读:《江苏省烟草公司扬州市公司“真烟外流”违规经营卷烟零售户降档处理办法(试行)》
扬州市烟草公司针对少数卷烟零售户在经营卷烟过程中明显存在“二次批发、左右价格、扰乱市场”等窜货、倒卖、外流等违法违规行为,也为保护守法守归卷烟零售户的合法权益,使客户分档和卷烟货源投放更加公平公正,对“真烟外流”违规经营卷烟零售户,视违规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降档处理。
(扬州烟草局 陆卫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