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仪征科技局完成30多家企业申报扬州科技创新券审核工作,并上报扬州市相关部门。
为了做好扬州创新券申领工作,仪征科技局下发了关于开展2017年度扬州市创新券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申领对象为经认定的科技产业综合体和众创空间内的科技型企业,我市经认定的科技产业综合体和众创空间分别为仪征科技创业园、大众广场、创途在线、众鑫创新梦工场、真州创客工场、鑫鑫众客坊。
通知明确,初次申请创新券的企业,可申请5万元额度的创新券,规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可直接申请10万元或20万元额度的创新券。使用范围为包括技术合作,含向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购买技术成果和技术服务,相关技术合同须经扬州市技术市场办公室登记备案;检验检测。向质检、食药监等检验检测机构、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购买分析测试、检验检测等相关服务。法律法规要求的强制检测或法定检测的,不予支持;技术咨询。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购买特定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方案设计、技术检索和分析评价等相关的服务费用;研发设备。企业为攻克关键核心技术、提升创新能力,建设研发机构和科技服务平台而添置的研发设备。
仪征市科技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