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精神,确定民政部门为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做好全市村(居)民委员会赋予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关工作,近日,仪征市民政局下发通知,由各乡镇组织开展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基础信息采集,并要求村(居)委会以书面形式填写《村(居)民委员会信息登记表》,经乡镇审核后并加盖公章,于2017年10月1日前报市民政局备案。
下一步,待民政部开发的《村(居)委会统一赋码管理系统》正式部署后,市民政局将在系统中进行核对并填报相关基础信息,由民政局颁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仪征民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