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扬州市“263”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到2019年,全面消除市及各县(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综合利用清淤驳岸、控源截污、生态修复、清水活水等措施,提速、扩面整治全市黑臭河道,消除黑臭水体。
城市中的水体一般水流速度慢,水中的杂质、悬浮物会逐渐沉降在河床,经过长时间堆积发酵形成淤泥,淤泥中的有机质、总磷、总氮等污染物随着时间推移含量越来越高,从而反向影响到水体质量,因此定时对河道清淤,是黑臭水体治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河道清淤将大幅降低河道水体污染物,从而达到河流水质提升的目标。“十三五”期间环保部将河道清淤列入了环保减排工程,为做好河道清淤减排工作,2017年8月24日,邗江区环保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邗江区境内槐泗河、杨庄河等5条需要清淤的河流底泥采样监测,了解河道底泥中污染物浓度,为清淤后的减排工作做好数据支撑。
邗江区环保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