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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市树“严规则”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
 

加入时间:2017年8月14日  
    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决防止有损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形象行为的发生,高邮市开始树“严规则”,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社会交往,为社会树起严格自律的标杆。
    一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政治坚定,不在各种社交场合以及媒体、网络等平台发表或传播不当言论、信息,自觉抵制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二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原则,不以各种名义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等非组织活动,慎重交友,自觉抵制“圈子文化”、围猎拉拢;
    三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公私分明,不违规从事营利活动,或利用职权职务影响干预经济活动,自觉抵制损公肥私、利益往来;
    四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清正廉洁,不接受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财物、宴请、娱乐活动等,自觉抵制相互请托、钱财诱惑;
    五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严守秘密,不违反规定谈论涉密事项,自觉抵制打探消息、跑风漏气;
    六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情趣健康,不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违纪违法活动,或涉足营利性陪侍场所消费等,自觉抵制庸俗文化、腐朽思想;
    七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尚俭戒奢,不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自觉抵制虚荣攀比、铺张浪费;
    八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树好家风,不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违约失信、陈规陋习。
 
 
高邮市民政局  欧阳书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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