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年底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以来,广陵区积极部署,提前行动,经过新一轮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工作,我区现有农村留守儿童28名(去年统计的35名中已有7名儿童的监护人回归家庭,担负起监护人的职责),区民政局针对留守儿童基本情况和信息进行了动态管理,贯彻“三落实”责任制度,对监护缺失的儿童进行了相关的救助和帮扶,截止5月底我区28名留守儿童都已确认监护人,确保儿童基本权益不受伤害。
一是落实家庭监护责任。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意识,对每一位名农村留守儿童落实监护人。对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暂时无法返家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督促和指导其选择具备较强监护能力和监护意愿的亲属、朋友担任受委托监护人,并与受委托的监护人签订《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监护责任确认书》,落实委托监护责任。
二是落实动态报告责任。针对工作中发现的留守儿童脱离监护主体单独外出、单独居住或者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等情况,要求乡镇(街道)民政科第一时间上报到区民政局,同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是落实评估帮扶责任。在排查过程中对农村留守儿童安全状况、家庭状况、身心健康状况进行评估调查,对易遭受到健康、安全侵害的农村留守儿童进行重点关注,做到提前介入、及时响应、积极干预,防止侵害事件的发生。同时督促学校对农村留守儿童开展心理辅导,配备心理咨询师,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
广陵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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