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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届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工作协调推进会在扬州召开
 

加入时间:2017年5月26日  

      5月25日至26日,第十七届长三角地区道路运输一体化工作协调推进会在江苏扬州召开。上海、杭州、宁波、温州、绍兴、湖州、嘉兴、金华、台州、舟山、义乌、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连云港、淮安、盐城、扬州、镇江、泰州、宿迁等23个城市30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相关工作负责人参加会议。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运输管理局局长陆元良,扬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雍有瑜,扬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晏明出席会议。会议由扬州市交通运输局晏明副局长主持。
25日下午,会议就传统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及道路客运联程发展,道路运输综合执法,共享单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管理,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等四个主题进行分组讨论,来自上海、浙江及江苏省内主要城市的运管同仁们参加讨论并因此受益。

    (一)关于传统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及道路客运联程发展的探讨。会议由扬州市运输管理处居远山处长主持,共有15家单位参会发言。大家分别介绍了本地推进道路客运业转型升级及联程联运发展的基本情况、试点举措以及存在的问题。大家一致认为,随着我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不断完善,为保障群众出行需求,道路客运必须加快转型发展,主动发挥道路客运机动灵活、“门到门”服务的优势,找准道路客运在综合运输体系的角色定位,明确转型方向,加快推广“定制客运”、“运游结合”,引导、鼓励传统道路客运企业跨行发展、多元化经营,拓展企业成长空间。同时,与会人员认为,要充分利用长三角会议的联动机制,简化毗邻地区客运班线许可手续,提请上级管理部门深化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调动企业积极性,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二)关于道路运输综合执法的探讨。会议由苏州市交通运输局郑丙华副局长主持,共有13家单位参会发言。大家分别介绍了本地区道路运输综合执法工作的开展情况,交流了看法和设想,就道路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家一致认为,实施道路运输综合执法改革是大势所趋、势在必行,我们应积极主动提前应对。但是,道路运输综合执法也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职能配置、机构性质、编制数量、人员身份、经费来源等问题,不可能一蹴而就,要科学谋划、科学论证、科学定位,做好组织领导、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既要考虑部门调整后的职能划分、制度建设和信息共享,更要积极争取地方党委和政府支持,抓好配套政策落地,确保道路运输综合执法改革平稳有序推进。

    (三)关于共享单车、网约车、汽车租赁管理的探讨。会议由上海市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处林幼辉副处长主持,共有17家单位参会发言。大家各自介绍了本地实施出租车改革新政、规范网约车管理、共享单车和汽车租赁管理工作情况和亟待破解的难题,就深化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破解网约车监管问题、开展汽车租赁行业管理和促进共享单车健康发展等方面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要完善网约车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充分利用社会征信系统,化解网约车平台规范化管理难题。要科学定位共享单车,认真研究交通部指导意见,促进共享单车健康发展。要强化对汽车租赁企业的纳轨管理,多方协同形成监管合力。要转变监管思路,加快推进出租车改革进度,同时要统筹兼顾行业维稳,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关于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探讨。会议由杭州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沈利民副局长主持,共有12家单位参会发言。大家各自介绍了本地区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具体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就如何加强全行业安全监管体系建设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大家一致认为,要呼吁上级部门加快推进系统性的行业安全监管法律体系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明确行业监督检查的标准规范。要创新监管手段,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在行业安全监管中的运用,探索安全监管主动性防御技术研究,实行企业分类监管、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全面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行业安全监管队伍的建设,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行业安全监管,努力提升行业安全监管隐患排查的精准化、有效化和痕迹化,确保行业安全监管履职尽责。

 

扬州市运输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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