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精神,邗江区环境监测站主动与区财政、物价部门进行对接,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于2017年4月1日起已正式停止收取环境监测服务费。
邗江环保局 冯景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