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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城管局明确门店营业主“门前四包”主体责任
 

加入时间:2017年4月11日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市容环卫意识,加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落实“门前四包”主体责任,引导广大经营业主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宝应县城管局对城区营业性门店《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告知书》贴牌进行了更新、补齐。

    宝应县城管局组织市容管理中队执法人员对城区营业性门店进行走访,完成责任告知书年检,按要求登记备案,更换贴牌,并指导商户挂牌上墙。同时,为严格执行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实现责任告知“全覆盖”,执法人员根据各中队管辖范围,对主次干道营业性门店挨家挨户进行了摸底调查,对未按规定签约的商户,积极引导其与城管局签约责任告知书,履行应尽义务。截至目前,县城管局共更新、补齐《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告知书》500多份。

    据悉,宝应县城管局按照《扬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制定的《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告知书》明确了“门前四包”的具体内容,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经营行为,提升广大商户文明素养,打造良好城市形象。下一步,宝应县城管局将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升责任告知书市容和环卫责任告知书签约率、上墙率。

 

宝应县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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