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切实维护好各类民政服务对象的根本利益,近日,市民政局启动了2016年度镇(办事处)民政专项资金执法监察工作。
此次民政资金执法监察的范围主要包括2016年度各镇(办事处)救灾资金、城乡低保和临时救助资金、敬老院补助资金、“尊老金”、优抚安置资金、福彩公益金、农村敬老院提档升级工程补助资金、居家养老项目建设及运营补助资金等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采取听汇报、查台账、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法,重点检查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挤占、挪用、截留现象,是否按程序履行审批手续,资金使用台帐登记是否齐全,服务对象是否按规定进行公示,记账凭证是否规范准确等。
此次执法监察将由仪征市民政局纪检组牵头,局监察室、财务科、救灾和社会救助科、优抚科、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科、老龄工作科等部门参加,执法监察结束后,市民政局将对镇(办事处)民政专项资金检查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镇(办事处)抓好民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工作。
仪征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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