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严格低保审核审批制度。严格按照“三直接”操作规范,对城乡低保申请、核查、公示、复核、审批以及资金发放等每一个环节严格把关,实现入户调查率达100%,抽查率30%以上。 二是加大分类施保管理力度。对于低保对象中60岁以上老人、未成年人、单独生活的居民、归侨居民、少数民族居民等人员,每月增发15%的保障金;对残疾人、单亲家庭每月增发20%的保障金;对于重度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的危重病人每月按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120%发放保障金。 三是确保低保资金专款专用。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由省财政支付补助70%,另地方配套30%,市乡财政按15%的比例平均负担,按季度筹集打入市财政专户。 四是低保核查员队伍全覆盖。全市共配备低保核查员30人,目前已实现低保核查员全覆盖。 五是运作家庭收入核对平台。截止目前,现已完成了4896户低保对象、93户经适房对象、181户廉租房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比对工作。
高邮市民政局 薛嵩 欧阳书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