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2017年春运期间辖区水上交通安畅,区地方海事处多管齐下强化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工作。
一是制定春运保障方案。通过制定春运值班表、完善相关应急预案,细化预案内容,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春运期间不确定事件的发生,有效应对突发事件,降低危害和影响。
二是加强渡运安全监管。督促地方政府、渡口经营单位落实管理责任,层层签订渡口渡船安全责任状;认真落实各项安全措施,规范安全检查程序,加强旅客携带危险品检查;对辖区露筋、闸西渡口,协同当地政府、公安、渔政等管理部门坚决取缔和杜绝私渡现象;认真做好渡船救生、消防等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严禁“带病”上航。
三是加强水工作业安全监管。重点检查水上水下活动许可证是否齐全有效;相关安全警示标志、号灯、号型等是否设置规范;施工船、交通船等辅助船舶是否合法持证,有无超载、私自渡运现象;水中桥墩、支架是否设置防撞设施,防撞能力是否符合要求,要求春运期间安全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并督促做好冬季防滑防冻安全措施。
四是强化危险品运输管理。开展对危险品装卸码头船舶大检查行动,重点检查船舶、危货码头安全管理措施以及事故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船舶载运危险货物中存在的重大缺陷和事故隐患,提高船舶经营人、船员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防范意识。
五是及时掌握船舶动态。结合科技化手段,加强对重点航段的巡航工作,及时掌握辖区水域船舶动态,发布南水北调东线江苏段禁航公告,严格禁航工作,把握水上通航秩序监控的主动权。督促航运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纠正、查处影响通航秩序的违章行为,确保通航水域畅通有序。
江都区地方海事处 张 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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